自学考试介绍
·考试性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全国首开自学考试,历经28年的发展,不限考前学历,学习方式灵活,能真正体现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方针,让千百万因各种原因无法进入普通高校深造的莘莘学子圆了大学梦,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社会各行业的栋梁之才。自考被喻为没有围墙的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独立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的水平要求相一致。
·考试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自考毕业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32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学考试的注册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大考每年注册2次:
1月上旬注册,4月第一次考试, 7月中旬注册,10月第一次考试;
独立办班每年注册2次:
春季班5月中旬注册,7月第一次考试, 秋季班11月中旬注册,次年1月第一次考试。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和报考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报考4次,分别是1月上旬报考,4月考试;5月上旬报考,7月考试;7月中旬报考,10月考试;11月上旬报考,次年1月考试。其中,自考大考1月和7月的考试称为加考,考试科目主要是公共类课程,并且只接受已在广东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旧生报考,自考独立办班1月和7月考试科目是公共课类课程和专业课程。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和报考时间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发出《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成人高考考试费和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