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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自考
1、听课证办理:新学员首次上课时凭交费收据到20楼2009室领取听课证;学员上课时必须携带听课证;办理转班和休学的学员,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时收回原听课证,再次上课时持学籍异动申请回执到20楼2009室领取新听课证。
2、考勤:
    (1)学员凭学员证上课,每次上课前需持学员证到签到处进行考勤(书城采用扫描考勤);
    (2)每期课程结束,教务处根据学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此数据作为重读条件的重要依据(参见第5条)。
3、请假与补课:
    (1)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上课须向班主任请假,如没有请假视为旷课缺勤处理;
    (2)因自考课程周期较长,所有课程不安排补课,上课前请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4、转班、休学、复学和退学:
    (1)转班:每期课程学员只有一次转班机会且须在报名之日起三次课程(含第三次)内办理转班手续,课程开课后进行到1/3(含本数)以后不再受理申请;
    (2)休学:如需办理须在报名之日起三次课程(含第三次)内办理休学手续,课程开课后进行到1/3(含本数)以后不再受理申请;
    (3)复学:学员在《休学申请回执》中标明的时间内前往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4)退学:学员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学的,经教务处与学员协调,仍坚持退学,按照广东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规定》和深圳市教育局《退费管理办法》执行;
    (5)以上手续均须持本人交费收据及学员证到书城20楼2009室找教务处朱老师办理,具体办理时间:每周一14:00-18:00,每周二、四14:00-19:30,为确保以上手续办理顺利,请办理前致电82465130确认相关事宜。
5、重读:
    (1)在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期间,凡报读我中心自考考前辅导班课程的学员当期考试未通过者,相同课程可重读一期,重读费100元/人,注册费10元/人,资料费30元/人;
    (2)自2008年10月起,凡报读我中心自考考前辅导班课程的学员当期考试未通过者,考勤率达到75%以上的,相同课程可重读一期,重读费100元/人,注册费10元/人,资料费3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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